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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诗六章为颜季栗赋 其二 归骨操之二
孝诗六章为颜季栗赋 其二 归骨操之二
[明代]:沈周
惟山有狐,惟水有龙。实能侮骨,其割为朋。虽朋其割,终不我离。
微母之灵,儿曷能为。
上一首:元好问《清平乐》
下一首:文同《许中正捕龙雷》